户外广告“禁忌线”具有借鉴意义
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公布新划定的户外广告“禁忌线” ,明确过度暴露男性身体的商品或服务广告不适合在公共场合传播 ,并禁止电子烟及相关商品或服务在沪发布户外广告 。上述这些规定出自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《关于明确本市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户外广告具体范围的通知》 。新规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,有效期5年 。
据了解 ,上海市在确定“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户外广告具体范围”时把握两条基本原则:一是广告所宣传的商品或服务涉及疾病 、生理 、人体等私密领域和心理忌讳 ,有悖我国国情民俗 ,不宜在公共场所发布;二是广告所宣传的商品或服务较为特殊 ,只针对有特定需要的少数人群 ,户外广告不应是其获取有关信息的主要渠道 。
不必讳言 ,户外广告也是城市形象的一个组成部分 。如果一些内容即便不违背法律规定 ,但却一味秀下限 ,显然也是不妥的 。尤其是 ,一些涉及妇产科 ,性生理卫生 ,若不注意尺度 ,广告宣传存在过度暴露人体等 ,不仅辣人眼睛 ,也对社会风气产生负面影响 。故此 ,对户外广告的发布不仅要明确法律界限 ,更须划定更为细致的“禁忌线” 。
根据此次所明确的“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户外广告具体范围” ,此前过度暴露女性身体的商品或服务广告 ,即使过度暴露的画面与商品本身有逻辑关联 ,也不适合在公共场合传播 。而新规将适用的性别范围扩大 ,2020年起 ,即使是男性身体的过度暴露 ,也在户外广告形式中受到限制 。在“尺度”上的严把关 ,绝非多此一举 ,尤其对未成年人是一种保护 。
同样 ,新规增设相关规定 ,禁止电子烟及相关商品或服务在上海发布户外广告 。这一方面践行了国家卫健委等八部门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》要求 ,即:“全面开展电子烟危害宣传和规范管理” 。而且对于控烟工作也大有裨益 。比如 ,可以让受众减少电子烟广告所带来的诱惑 。
户外广告“禁忌线”虽会给商家及广告发布者带来一定约束 ,但是对于商家来讲 ,应该认识到到 ,合法合规的商品和服务广告才能够赢得受众 ,也才是履行好社会责任的一道窗口 。最简单来理解 ,户外广告本质上也是城市文化与城市形象的载体 ,在内容上落入低俗境地 ,不仅对宣传商品及服务不利 ,更有碍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。
当然 ,户外广告不仅需要“禁忌线” ,更为重要的是要让这些“禁忌线”发挥出作用 。因此 ,一方面监管部门应该加大监管执法 ,对逾矩广告加大惩治力度 ,也应引导商家推出正能量内容广告;另一方面于商家来讲 ,推出户外广告既要依法也应尊重受众的感受 ,切莫耍小心思逾越“禁忌线” 。同时 ,最为期待的是 ,更多地方借鉴和用好户外广告“禁忌线” 。